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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传多达200多页的假赌黑判决书究竟涉及多少比赛?
以下内容由AI总结,一共涉及15场中超、20场中甲、4场中乙、4场足协杯,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。
【中超15场比赛】🍉信息量太大!网传判决书涉及15场中超、球员、涉事金额一览
【中甲20场比赛】
2018年7月14日,中甲联赛,武汉卓尔队VS内蒙古中优队
●比赛目的:武汉卓尔队冲超,通过左禄博拉拢球员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左禄博(受武汉卓尔队委托)。
受贿方:牟善韬(内蒙古中优队球员,透露阵容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武汉卓尔队通过陈俊吉给左禄博 30 万元,左禄博全额转给牟善韬。
2018年8月4日,中甲联赛,武汉卓尔队VS浙江毅腾队
●比赛目的:武汉卓尔队冲超,收买浙江毅腾队球员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左禄博(受武汉卓尔队委托)。
受贿方:郭纯全(原浙江毅腾队球员,联系王敬平、张松)、王敬平(浙江毅腾队守门员)、张松(浙江毅腾队后卫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陈俊吉给左禄博 60 万元,左禄博给郭纯全 50 万元,郭纯全给王敬平、张松各 20 万元,左禄博自留 10 万元。
2018年8月25日,中甲联赛,内蒙古中优队VS新疆天山雪豹队
●比赛目的:内蒙古中优队保级,收买裁判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银彬(受内蒙古中优队主教练王波委托)。
受贿方:杨凯姿(主裁判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王波安排支付 10 万元,银彬代收后转给杨凯姿。
2021年9月13日,中甲联赛,南通支云队VS武汉三镇队
●比赛目的:帮助武汉三镇队冲超,收买南通支云队球员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朱宏兴。
受贿方:施晓东(南通支云队守门员,消极比赛)、周昱、汤维俊、徐骏敏(中间人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朱宏兴给汤维俊 16 万元,周昱留 2 万元,汤维俊留 1 万元,徐骏敏得 13 万元,徐骏敏给施晓东 5 万元,自留 8 万元。
2021年10月5日,中甲联赛,黑龙江冰城队VS成都蓉城队
●比赛目的:帮助武汉三镇队冲超,操控黑龙江冰城队阻击成都蓉城队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朱宏兴。
受贿方:李帅(黑龙江冰城队队长,组织球员)、任江隆、刘毅、尼扎木丁・阿凡提、徐洋、埃沃洛、芦宁、张浩(黑龙江冰城队球员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朱宏兴给付李帅 70 万元,李帅分给队友 40 万元,自留 30 万元。
2021年12月4日,中甲联赛,四川九牛队VS南通支云队
●比赛目的:朱宏兴操控比赛赌博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朱宏兴。
受贿方:李浩杰(四川九牛队前卫,消极比赛)、金敬道(山东泰山队球员,联系李浩杰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朱宏兴给金敬道 19 万元,金敬道给李浩杰 10 万元,自留 9 万元。
2021年12月8日,中甲联赛,南通支云队VS陕西长安竞技队
●比赛目的:朱宏兴操控比赛赌博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朱宏兴。
受贿方:施晓东(南通支云队守门员,消极比赛)、王琦、丁捷、历鸿(陕西长安竞技队球员)、周昱、汤维俊、徐骏敏(中间人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朱宏兴给汤维俊 32.5 万元,周昱留 10 万元,汤维俊给施晓东 18 万元、徐骏敏 4.5 万元;朱宏兴给王琦 18 万元,王琦分给丁捷 7 万元、历鸿 4 万元,自留 7 万元。
2021年12月21日,中甲联赛,淄博蹴鞠队VS南京城市队
●比赛目的:左禄博操控比赛赌博,利用内幕消息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左禄博。
受贿方:牟善韬、黄鹏、蒋世超、李锐(南京城市队球员,消极比赛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左禄博给付牟善韬 2.76 万元,牟善韬分给黄鹏 1.38 万元、蒋世超 0.69 万元、李锐 0.61 万元。
赌博获利:左禄博获利 5.76 万元,自留 3 万元。
2022年6月22日,中甲联赛,南京城市队VS昆山队
●比赛目的:左禄博操控比赛赌博,收买多名球员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左禄博。
受贿方:牟善韬、韩旭、储今朝、黄鹏、蒋世超、李锐、孙凝喆、朱佳毅(南京城市队球员)、姜文骏(昆山队球员,透露消息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左禄博给付牟善韬 40 万元,牟善韬分给球员共计 37.82 万元,自留 2.18 万元。
赌博获利:左禄博获利 50 万元,自留 10 万元。
2022年6月22日,中甲联赛,石家庄功夫队VS青岛青春岛队
●比赛目的:唐炜获取内幕消息赌博,张浩透露阵容并消极比赛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唐炜。
受贿方:张浩(石家庄功夫队前锋,透露内幕、消极比赛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唐炜给付张浩 1 万元。
赌博获利:唐炜获利 1.45 万元,余款 0.45 万元自留。
2022年7月1日,中甲联赛,昆山队VS南京城市队
●比赛目的:左禄博操控比赛赌博,继续收买球员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左禄博。
受贿方:牟善韬、储今朝、黄鹏、蒋世超、孙凝喆、李锐、韩旭(南京城市队球员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左禄博给付牟善韬 8.75 万元,牟善韬分给球员共计 7.75 万元,自留 1 万元。
赌博获利:左禄博获利 12.5 万元,自留 3.75 万元。
2022年8月13日,中甲联赛,南京城市队VS四川九牛队
●比赛目的:左禄博操控比赛赌博,收买球员消极比赛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左禄博。
受贿方:牟善韬、孙凝喆、黄鹏、储今朝、蒋世超、朱佳毅、李锐、韩旭(南京城市队球员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左禄博给付牟善韬 6.5 万元,牟善韬分给球员共计 5.57 万元,自留 0.93 万元。
赌博获利:左禄博获利 8 万元,自留 1.5 万元。
2022年9月16日,中甲联赛,沈阳城市队VS南京城市队
●比赛目的:左禄博操控比赛赌博,收买球员制造平局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左禄博。
受贿方:牟善韬、储今朝、孙凝喆、黄鹏、蒋世超、朱佳毅、李锐(南京城市队球员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左禄博给付牟善韬 4.86 万元,牟善韬分给球员共计 4.06 万元,自留 0.8 万元。
赌博获利:左禄博获利 11.86 万元,自留 7 万元。
2022年9月19日,中甲联赛,上海嘉定队VS江西北大门队
●比赛目的:朱宏兴帮助上海嘉定队保级,收买球员制造红牌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朱宏兴。
受贿方:李嘉玮(江西北大门队球员,故意犯规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朱宏兴通过周昱给付李嘉玮 12 万元。
2022年10月26日,中甲联赛,石家庄功夫队VS南通支云队
●比赛目的:张浩主动透露内幕消息,唐炜投注获利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唐炜。
受贿方:张浩(石家庄功夫队球员,透露外援不上场消息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唐炜给付张浩 0.465 万元。
赌博获利:唐炜获利 1.365 万元,余款 0.9 万元自留。
2022年11月5日,中甲联赛,石家庄功夫队VS上海嘉定队
●比赛目的:唐炜与张浩商议通过暗号传递消息,操控比赛投注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唐炜。
受贿方:张浩(石家庄功夫队球员,通过队友传递消息)、贾晓琛(石家庄功夫队球员,协助传递消息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唐炜给付张浩 1.5 万元,张浩分给贾晓琛 0.7 万元。
赌博获利:唐炜获利 5.975 万元,余款 4.475 万元自留。
2022年11月9日,中甲联赛,黑龙江冰城队VS南通支云队
●比赛目的:张浩透露黑龙江冰城队主力外援不上场消息,唐炜投注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唐炜。
受贿方:张浩(石家庄功夫队球员,透露内幕消息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唐炜给付张浩 0.75 万元。
2022年11月28日,中甲联赛,上海嘉定队VS石家庄功夫队
●比赛目的:张浩透露球队故意输球消息,唐炜联合左禄博投注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唐炜、左禄博。
受贿方:张浩(石家庄功夫队球员,传递放水消息)、汪嵩(石家庄功夫队球员,协助传递消息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唐炜给付张浩 1.88 万元,张浩分给贾晓琛 0.47 万元。
赌博获利:唐炜获利 9.44 万元,余款 7.56 万元自留。
2022年11月30日,中甲联赛,江西北大门队VS苏州东吴队
●比赛目的:李嘉玮等球员与周昱、朱宏兴商议放水获利,操控比赛结果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朱宏兴(通过周昱联系球员)。
受贿方:李嘉玮、彭浩、杨文吉、袁明灿、孙冬、巴合江・吾尔满、余剑锋、刘文浩(江西北大门队球员,消极防守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朱宏兴通过周昱给付球员好处费 13.6 万元(转入朱伟银行卡)。
赌博获利:朱宏兴获利 20.15 万元,余款 4 万元自留。
2022年12月3日,中甲联赛,四川九牛队VS昆山队
●比赛目的:朱宏兴操控比赛赌博,通过金敬道、耿晓顺联系球员放水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朱宏兴。
受贿方:李浩杰(四川九牛队中后卫,消极防守)、耿晓顺(四川九牛队球员,消极防守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朱宏兴给付李浩杰、耿晓顺各 10 万元,金敬道 4 万元。
赌博获利:朱宏兴投注 50 万元,获利 28 万元(部分投注无效),余款 4 万元自留。
【中乙4场比赛】
2022年7月20日,中乙联赛,青岛红狮队VS泉州亚新队
●比赛目的:朱宏兴操控比赛帮助延边龙鼎队冲甲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朱宏兴。
受贿方:张宗正、宋华、王新宇、刘畅、赵远、邓雨浓、刘洋洋(青岛红狮队球员,消极比赛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朱宏兴给付张宗正 20 万元、刘洋洋 4 万元,张宗正分给其他球员共计 14 万元,自留 6 万元。
2022年8月4日,中乙联赛,青岛红狮队VS延边龙鼎队
●比赛目的:朱宏兴继续操控比赛帮助延边龙鼎队冲甲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朱宏兴。
受贿方:张宗正、宋华、王新宇、刘畅、赵远、邓雨浓(青岛红狮队球员,消极比赛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朱宏兴给付张宗正 20 万元,张宗正分给球员共计 13 万元,自留 7 万元。
2022年10月30日,中乙联赛,泰安天贶队VS延边龙鼎队
●比赛目的:朱宏兴帮助延边龙鼎队冲甲,收买泰安天贶队球员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朱宏兴。
受贿方:苏峻峰、阮君、滕尚坤、马栋梁、凌思浩、李铭皓(泰安天贶队球员,消极比赛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朱宏兴给付苏峻峰 6 万元、滕尚坤 22 万元,苏峻峰分给阮君 3 万元,滕尚坤分给马栋梁 13 万元、凌思浩 3 万元、孙逸 2.2 万元、巩林晖 1.5 万元,李铭皓自留 0.5 万元。
2019年6月29日,中乙联赛,昆山队VS湖北楚风合力队
●比赛目的:昆山队主教练高尧请托操控比赛获胜,通过徐量、唐炜联系球员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高尧(昆山队主教练)、徐量、唐炜。
受贿方:黄磊(湖北楚风合力队球员,拉拢队友消极比赛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高尧给付徐量 40 万元,徐量分给黄磊 25 万元,徐量自留 8 万元,唐炜获利 7 万元
【足协杯4场比赛】
2020年11月27 日,足协杯,江苏苏宁队VS梅州客家队
●比赛目的:左禄博、秦升、朱宏兴操控比赛赌博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左禄博、秦升、朱宏兴。
受贿方:侯宇(梅州客家队守门员,消极比赛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朱宏兴安排给付侯宇 25 万元。
赌博获利:朱宏兴获利 51 万元,左禄博获利 16 万元,朱宏兴自留 10 万元。
2020年12月19日,足协杯,山东泰山队VS江苏苏宁队
●比赛目的:帮助山东泰山队夺冠,收买江苏苏宁队球员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朱宏兴、矫喆(山东泰山队助理教练)。
受贿方:顾超(江苏苏宁队守门员,消极比赛)、周昱(中间人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朱宏兴承诺给顾超 100 万元,赛前转账 50 万元,赛后现金 50 万元,周昱自留 20 万元,顾超实际得 80 万元。
2021年10月14日,足协杯,青岛队VS昆山队
●比赛目的:朱宏兴获取内幕消息赌博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朱宏兴。
受贿方:朱建荣(青岛队球员,透露阵容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朱宏兴给朱建荣 0.9 万元。
赌博获利:朱宏兴获利 3.6 万元,自留 2.7 万元。
2022年11月16日,足协杯,江西北大门队VS上海申花队
●比赛目的:左禄博、朱宏兴操控比赛赌博,收买双方球员。
●涉及人物
行贿方:左禄博、朱宏兴、秦升。
受贿方:孙冬、袁明灿、彭浩、杨文吉(江西北大门队球员)、李嘉玮、刘文浩(江西北大门队球员,透露消息)、朱建荣、孙世林(上海申花队球员)。
●金钱往来
行贿金额:朱宏兴给付秦升 7 万元、朱建荣和孙世林各 4 万元、李嘉玮 5 万元(李嘉玮分给刘文浩 2 万元),左禄博给付孙冬 13 万元(孙冬分给队友 8.8 万元,自留 4.2 万元)。
赌博获利:朱宏兴获利 8 万元,左禄博获利 7 万元。
判决结果总结
一、朱宏兴
罪名: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、赌博罪
刑期: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
刑期计算:自 2023 年 5 月 25 日起至 2029 年 9 月 16 日止(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,指定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)
罚金:合计 70 万元(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罚金 60 万元,赌博罪处罚金 10 万元,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)
违法所得处理:其违法所得 783.37 万元被公安机关扣押,依法予以没收,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
二、左禄博
罪名: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、赌博罪
刑期: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
刑期计算:自 2023 年 5 月 8 日起至 2028 年 2 月 17 日止(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,指定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)
罚金:合计 40 万元(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罚金 30 万元,赌博罪处罚金 10 万元,已缴纳)
违法所得处理:其被扣押的法拉利跑车 1 辆、百达翡丽手表 1 块,依法予以没收,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
三、张继承
罪名:犯开设赌场罪
刑期:判处有期徒刑四年
刑期计算:自 2023 年 7 月 15 日起至 2027 年 7 月 14 日止(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)
罚金:10 万元(已缴纳)
四、王伟
罪名:犯开设赌场罪
刑期: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
刑期计算:自 2023 年 7 月 15 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14 日止(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)
罚金:8 万元(已缴纳)
违法所得处理:其向法院提交的违法所得 1.5 万元,依法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
五、秦升
罪名: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
刑期:判处有期徒刑二年
刑期计算: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6 日止(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,指定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)
罚金:15 万元(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)
违法所得处理:追缴其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违法所得 90 万元,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
六、李帅
罪名: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刑期: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
刑期计算:自 2023 年 8 月 19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止(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)
罚金:7 万元(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)
违法所得处理:其违法所得 28 万元被公安机关扣押,依法予以没收,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
七、唐炜
罪名: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、赌博罪
刑期: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
刑期计算: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(罚金已缴纳)
罚金:合计 12 万元(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处罚金 3 万元,赌博罪处罚金 9 万元,已缴纳)
违法所得处理:其向法院提交的违法所得 19.4 万元,依法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
八、苏镜宇
罪名: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刑期: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
刑期计算:自 2023 年 3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17 日止(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)
罚金:6 万元(已缴纳)
违法所得处理:其违法所得 55 万元被公安机关扣押,依法予以没收,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
九、侯宇
罪名: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刑期: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
刑期计算:自 2023 年 3 月 17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16 日止(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)
罚金:6 万元(已缴纳)
违法所得处理:其违法所得 55 万元被公安机关扣押,依法予以没收,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
十、滕尚坤
罪名: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刑期: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
刑期计算:自 2023 年 7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止(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)
罚金:3 万元(已缴纳)
违法所得处理:其违法所得 1.8 万元被公安机关扣押,依法予以没收,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
十一、马栋梁
罪名: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刑期: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
刑期计算:自 2023 年 7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止(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)
罚金:2 万元(已缴纳)
违法所得处理:其违法所得 13 万元被公安机关扣押,依法予以没收,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
十二、银彬
罪名: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
刑期:判处拘役六个月,缓刑一年
缓刑考验期限: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
罚金:1 万元(已缴纳)
十三、苏峻峰
罪名: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刑期:判处拘役五个月,缓刑八个月
缓刑考验期限: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
罚金:1 万元(已缴纳)
违法所得处理:其违法所得 3 万元被公安机关扣押,依法予以没收,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
十四、张浩
罪名: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刑期:判处拘役四个月,缓刑四个月
缓刑考验期限: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
罚金:1 万元(已缴纳)
违法所得处理:其向法院提交的违法所得 1.92 万元,依法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;其被公安机关扣押的违法所得 3.675 万元,依法予以没收,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
十五、李铭皓
罪名: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刑期:判处拘役四个月,缓刑四个月
缓刑考验期限: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
罚金:1 万元(已缴纳)
违法所得处理:其违法所得 0.5 万元被公安机关扣押,依法予以没收,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
十六、凌思浩
罪名: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刑期:判处拘役三个月,缓刑三个月
缓刑考验期限: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
罚金:1 万元(已缴纳)
违法所得处理:其违法所得 3 万元被公安机关扣押,依法予以没收,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
十七、阮君
罪名: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
刑期:判处拘役三个月,缓刑三个月
缓刑考验期限: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
罚金:1 万元(已缴纳)
违法所得处理:其违法所得 3 万元被公安机关扣押,依法予以没收,由公安机关上缴国库
十八、韩风
罪名:犯窝藏罪
刑期: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
刑期计算: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止(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)
十九、任凯
罪名:犯窝藏罪
刑期: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
刑期计算: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(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)
二十、林壮
罪名:犯窝藏罪
刑期: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
缓刑考验期限: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